校屬各單位:
根據《關于下達2015年廣西研究生教育創新計劃項目的通知》(桂學位〔2015〕5 號),2015年我校獲自治區財政專項資助研究生教育創新計劃項目有:博士研究生創新項目21項,碩士研究生創新項目54項,學位與研究生教育改革專項課題21項,研究生學術論壇2項,現予公布並將實施相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項目經費
廣西研究生教育創新計劃項目經費實行專款專用,專項管理。其經費在學校財務部門的嚴格監督管理下,由學校研究生處提出使用方案報學校審批後按計劃使用。
項目經費下達後,研究生處核定項目經費負責人,通知財務處辦理經費卡,各學院領回經費卡交項目負責人保管(經費卡領取時間另行通知)。
博士研究生創新項目和碩士研究生創新項目由指導教師簽字,分管副院長審核後到校財務處報賬;指導教師負責開支,作好開支記錄。各學院的研究生辦公室作好相關資料備案、檢查。學位與研究生教育改革專項課題、研究生學術論壇報賬需要到研究生處辦理相關手續,經審核票據後到財務處報賬。
所有項目經費應當用到實處,用在必用的地方。研究生教育創新計劃項目經費只能用于與創新項目直接有關的開支,不能用于購買儀器設備(包括計算機、照/攝像機等)、出國考察、與創新計劃項目無關的差旅費、個人補貼等各項開支。
二、項目的開展與結題
研究生教育創新計劃項目的獲得者需按照《創新項目申請表》的內容開展實施,一般應在一年內完成。博士研究生創新項目和碩士研究生創新項目,必須在研究生畢業離校前完成項目結題。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研究生教育創新計劃項目管理辦法》,廣西研究生教育創新計劃項目中的學位與研究生教育改革課題均屬于自治區級教改課題,其結題工作由自治區學位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完成,具體結題要求按《廣西壯族自治區研究生教育創新計劃項目管理辦法》執行。除學位與研究生教育改革課題以外,其他廣西研究生教育創新計劃項目的結題工作由學校負責。
獲研究生教育創新計劃項目經費資助的項目,發表論文、出版專著或申報有關科研成果時,應標明“廣西研究生教育創新計劃資助項目”並注明項目編號,英譯寫法統一爲“Innovation Project of Guangxi Graduate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