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學院: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學位委員會、教育廳《關于推薦2015年自治區財政專項資助的廣西優秀博士研究生出國研修候選人的通知》(桂教辦【2015】114號)精神,我區2015年度優秀博士研究生出國研修選拔工作即將開始。爲了做好我校選拔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助人數與期限
本項目資助我校優秀博士研究生若幹名,出國研修期限原則上爲半年,最長期限不能超過一年。
二、資助內容與額度
自治區財政專項經費包括兩項用途,一是候選人出國所需的相關費用,占總經費的80%;二是候選人出國前的培訓費用,以及出國期間、回國後發表高水平文章的資助經費,占總經費的20%。資助標准和辦法按國家留學基金委員會資助在職人員出國學習的標准和辦法執行。
三、選拔條件
項目申請者原則上應爲我校2012—2014級全日制在讀博士研究生,且需符合下列基本條件:
(一)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品德優良,成績突出,具有學成回國爲廣西建設事業服務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二)具有相當的學術發展潛力,外語水平要達到“廣西優秀博士研究生出國研修外語條件”相關要求(須持有相關成績證明或在外方邀請信中注明已達到外方的語言要求)。
(三)出國研修計劃應緊密結合在研項目、課題或博士學位論文來進行,研修學科專業應與本人攻讀的學科專業相同或者相近。
(四)入選過2014年廣西優秀博士研究生出國研修人員的,不
能參加本次選拔。
(五) 定向生和委培生還需征得其所在工作單位的同意,並提交工作單位對其本人參加出國研修項目的同意函。
四、選拔辦法
1. 各學院根據學校上述選拔條件制訂本學院出國研修博士生的選拔實施細則,同時報研究生處培養科備案。
2. 組織學生申請,並根據學院的實施細則進行評審和排序。候選人名單及選拔實施細則均在學院內公示3天。
3.爲提高專項經費資助資金的使用率,申請時拿到外方邀請函者可以優先考慮。
4. 將評審結果及相關材料于2015年4月22日前報送研究生處培養科夏老師(聯系電話:31291)。報送材料包括:(1)《2015年廣西優秀在讀博士研究生出國研修彙總表》;(2)《2015年廣西優秀博士研究生出國研修候選人申請書》;(3)定向生和委培生還需報送其工作單位同意其出國研修的公函;(4)學院選拔工作實施細則。同時將所有報送材料的電子版發送至電子郵箱:737232124@qq.com。
學校將組織專家對推薦候選人名單進行最終評審,並在全校範圍內公示7天後,上報自治區教育廳。
五、派出及管理
(一)被選拔的優秀在讀博士研究生應在教育廳確定派出名單下文之日起一年內辦理完出國研修手續,如無特殊原因逾期未辦理者取消其出國研修資格。
(二)自治區財政專項經費資助的候選人在申請博士學位前需在其本專業或相近專業的國內核心期刊或國外權威刊物發表學術論文2篇,並在顯著位置標注 “獲廣西研究生教育創新計劃項目資助”。其中“國外權威刊物”是指:SCI(科學引文索引)、EI(工程索引)、ISTP(科技會議錄索引)、SSCI(社會科學引文索引)、A&HCI(藝術與人文科學引文索引),需提供有資質的檢索部門收錄證明;“國內核心期刊”是指:《中文核心期刊目錄總覽》(北京大學圖書館編寫,北京大學出版)和《中國科學引文數據庫——核心庫》中的期刊。
(三)被選拔的優秀在讀博士研究生派出前須與我校簽訂《資助博士研究生出國研修協議書》,協議書經公證機關公證後生效。
(四)被選拔的優秀在讀博士研究生出國研修期間應自覺接受我國駐外使領館的管理,並保持與我校研究生管理部門、國際交流處的聯系。
附件:2015年廣西大學優秀博士研究生出國研修項目附件